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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 11th February 2010 07:00:00 PM

世界變了!今天出讓了一台買過最貴的照相機,價錢或許是一個小康家庭的收入;卻又是擁有過最短時間的照相機,由買到賣不足一個月。在數碼化的年代,似乎把「不在乎天長地久,只在乎曾經擁有。」變得更合理化。

不管道那照相機的新主人是誰,但我也願意將這份福氣,轉給任何一個有誠意又急需的攝影師,去達成他的心願;當然選擇這時候出售也是策略上的考慮,這次的一買一賣只令我「蝕」了不到這照相機的百分之一價錢,而可以及時使用在一次籌備已久的拍鳥旅行應算是「賺」了吧。

只怪供應商囤積居奇,限制市場的供應卻又吹噓其超卓性能,使一眾攝影迷趨之若鶩。曾經有同好願意用比照相機的高昂定價還高的價錢,利誘我出讓我還未用過的照相機;當時我幼稚地嘗試訴說這台怎樣千金難買的照相機,是帶往一次千載難逢的外遊,我摸不著頭腦地被對方反問是否有切實需要去它留著這台照相機,彷彿我棄千金取難逢是絕頂愚笨之選,在有理說不清下當然我堅決把它留下。

而令人費解的也發生在出讓的時候,我再一次幼稚的以為買家會如我抱着喜悅,在旅行前買到依然是千金難買的相機,縱使經已用過一次,只是一次較長的旅行罷了。奇貨仍然可居,買得好價錢應是理所當然,至少我想是這樣,也是把這台照相機出讓的原因。惱人的是買家「投訴」機身連接鏡頭有使用過的痕跡,還抱怨以差不多原價去買有瑕疵的用品。唉!從來買買賣賣都是你情我願,可別管我自抬高身價,你買自有你的原因,不買也自有你的擔心,尤其是二手用品。那就我收回不賣了,可是對方竟借勢還價,不解的卻是只要求減不到半個巴仙的一百大元。原來「千金難買」與「千載難逢」就只差區區百個大洋。在我堅持按價賣或就不賣之不二選中,頗且怨且嘆又且愛且恨下成交了。

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盡相同,對於金錢的看法亦不一樣;我無意冒犯上述兩位素未謀面的同好,也尊重他們的取向和選擇。但我只覺得金錢可以滿足我們不同的慾望和需要,就例如金錢可以讓攝影師擁有好像這樣昂貴又性能超卓的器材;但是我想金錢買不到的還有更多的東西,就好像時間和機會。不知道兩位同好在得這樣的照相機後會怎樣運用,而在不到一個月的「曾經擁有」中,我相信它給了我「天長地久」拍鳥的體驗和回憶,因為這次斯里蘭卡之旅就跟其他旅行拍攝一樣,都是用於一生一次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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